乐亭县民警放生三只保护动物红隼
红隼是我国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也是一种国际濒临灭绝的野生鸟类。前不久,乐亭县民警放生三只保护动物红隼,并且得到了爱鸟人士的赞扬。
河北省唐山市林业局和乐亭县森林公安局日前在乐亭县姜各庄镇九间房村,对3只红隼佩戴环志并放飞。
6月中旬,这3只小红隼在两次强对流天气中从巢中跌落,被大唐电厂的工人和九间房的村民救助。乐亭县森林公安局和九间房边防派出所工作人员接报后将它们送到大清河盐场野生动物救助站养护。经过1个多月的精心喂养和野化训练,这3只红隼恢复了飞行及觅食等野外生存能力。
乐亭县濒临渤海湾,是野生鸟类迁徙线上重要的落脚点,每年都有部分迁徙野生鸟类因受伤而滞留在乐亭沿海。今年以来,乐亭县已成功救治大天鹅、红隼、斑头雁等国家及省级重点保护野生鸟类10多只和池鹭、夜鹰等其他野生鸟类40多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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