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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多名幼儿被打过期疫苗 相关责任人只是开除?

来源:上网看看浏览:317次时间:2016-10-08

大家都知道过期的东西是不安全的,可是,竟然有人把过期的一秒给360多名幼儿注射,导致发育迟缓,手脚发软等症状,而对这些责任人的处理仅仅是开除了事?

幼儿被打过期疫苗

网络配图

是谁这么狠心的把“魔掌”伸入到小小的孩童身上?是谁又不顾疫苗的自身问题,仍将其注射到孩子身上?是谁在得知这一切事情真相后,仍“顾左右而言他”?是谁放纵接种人员肆意妄为,视生命为儿戏?小小儿童,在他们刚来到世上不久,在他们刚刚被社会所承认,在他们按正规程序,希望自己免于某些病痛的干扰而接受疫苗时,他们万万没有想到,小小的防疫疫苗竟是终结他们生命的“罪魁祸首”,而接种部门、接种人员则是导致悲剧发生的直接“犯罪嫌疑人”。
  2014年5月9日,刚过1岁的赵一晨接种乙型脑炎灭活疫苗后患病毒性脑炎,至今仍在医院接受康复治疗;2014年5月31日,3岁的杨岙深在接种和赵一晨一样的疫苗后,出现异常反应,治疗无效,不幸身亡;2014年7月10日,仅3个月的郑依依接种疫苗后和杨岙深一样,不幸去世;2015年8月3日,刚刚1岁的孙姝瑶接种疫苗后,成为了“玻璃人”,随时有生命危险。
  一件件真实的案例触动着人们的内心,一个个小朋友的不幸遭遇质问着沈丘县的接种部门。面对生命,我们不能有一丝的懈怠;面对孩童,我们不应视其生命于无视;面对惨剧,当地卫生部门更不能草草结案。面对调查,面对媒体的采访,当地卫生局给出了种种原因,但是对于疫苗本身的问题却只字不提,这是在刻意的“遮丑”,还是“麻木”的不负责任?
  “行政处分、撤职处分、调离工作岗位”确实是对案件进行了一定的处理,但是这并不是解决这件事的根本办法。如果不对疫苗进行“刨根问底”的彻查,不对疫苗管理体系进行完善,不对接种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和知识教育,类似的惨剧难免还会发生,某些家庭难免还会承受“丧子之痛”。
  接种人员的资质,接种部门的管理,接种疫苗的存放与登记,在基层尤其是农村都难以得到保障,今天的“疫苗伤童事件”令人发指,但是这可能只是基层医疗建设薄弱现状的“冰山一角”。“疫苗伤童”所反映的深层次的问题值得我们再深入挖掘。
 
稍微有些生活常识的人都会知道,大多数商品都必须在保质期内使用,一旦过了保质期,产品质量无法得到保证就会出现问题。商品尚且如此,更何况是治病救人的药品呢?而事件发生后,该医院的院长虽承认:是医院工作的失误,院方有责任。但是,一个道歉就能掩盖医院办事流程混乱和出现如此低级失误的过失?如此粗心的医院又何以对得起“治病救人”的重托?
  众所周知,医院作为治病防治、保障人民健康的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单位,必须具有严谨的科学性和良好的技术性。而注射疫苗一般应由2名医生负责,一名医生负责登记拿药,另一名医生负责注射。两名医生把关,还能出现这样的低级错误?难道是医生当时没仔细看就给儿童接种疫苗了?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这家医院的监管在哪里?“人命关天”,一次失误很可能会导致一起恶性医疗事故的发生,而葬送一个无辜的生命。
  其实,失误也罢,监管不到位也罢。寿县某卫生院的荒唐行为,已经向有关部门传递了当下加强医疗卫生事业从业人员工作严谨性的紧迫信号。医疗卫生工作是群众生命健康的“救命稻草”,哪怕这根“稻草”出现一点点的失误,其后果将不堪设想。寿县卫生院接种过期疫苗事件虽属个案,但其危害性极大,且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在我国进入改革深水区、矛盾突显期的今天,医疗工作者作为卫生系统的“重头戏”,必须保持工作态度的绝对严谨,才能真正做到治病救人,才能降低医患纠纷发生的概率,才能避免此类恶性事件再次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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